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学校学科发展建设规划,切实加快凤凰体育平台学科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学校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促进学科专业建设,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沈阳建筑大学学科建设工程实施办法》(沈建学科字2004[294]号)、《沈阳建筑大学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沈建学科字〔2004〕295号)和《沈阳建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沈建学科字〔2006〕391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学科的立项评审
1.重点学科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学科特色进行立项评审,分为省级重点扶植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两个层次。为突出重点学科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带动作用,本次重点学科立项评审拟评选省级重点扶植学科5个,校级重点学科5个。
2.各学科点按照《沈阳建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见附件一)中的立项原则与条件,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行确定申报层次,并填写《沈阳建筑大学重点学科申报表》(见附件二)和《沈阳建筑大学重点学科立项建设计划书》(见附件三)。
二、材料填写要求
1.为了保证本次重点学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求申报材料中,各学科点的组成人员要相对稳定,同一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材料不能在多个学科申报材料中重复出现。
2.所有填报内容必须属实,数据要统计准确,有据可查。
3.申报表中各种佐证材料(如承担项目、获奖成果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须统一A4规格,附在申报表后,一并装订成册。
三、申报及评审时间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点于1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到学科发展建设处(相应的电子文档发到xkc@sj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学科发展建设处完成初审后,于12月2日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立项评审。
四、评审程序
本次重点学科的立项评审将严格按照《沈阳建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的立项评审程序进行,由各申报学科的学科点建设负责人汇报、答辩、评审专家评议及无记名投票等具体环节组成。
五、其他事项
1.各学科点依托单位在审核时要选择有较好基础和良好发展前景、特别是通过重点建设近期可能有所突破的学科和研究方向作为优先发展和重点建设的对象,要避免随意性和短期行为。
2.在立项评审中若发现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有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的,将立即取消有关学科点的申报资格。
3.申报材料中的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与建设内容相匹配。学校将根据每个学科的经费预算并视建设目标、建设时间、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的不同,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配给。
实施重点学科建设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核心,是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重要平台。加强凤凰体育平台重点学科建设,对稳定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加快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请各二级学院、学科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完成此次重点学科的申报组织和材料填写工作。
附件一:沈阳建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附件二:沈阳建筑大学重点学科申报表
附件三:沈阳建筑大学重点学科立项建设计划书
附件四:沈阳建筑大学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内容请查看公文自动化或学科处网页)
学科发展建设处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