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2来源:教务处、管理学院 点击:次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四届辽宁省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辽宁省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以下简称“大赛”)作为全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预选赛,为促进我省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生实践教育的培养,提高省国赛竞争力,吸引省内建设行业参与,搭建企业人才需求的平台;吸引产业资本关注,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
本届大赛以“智慧引领变革,智能拓展未来,打造行业新生态”为主题,围绕智慧城市和智能建造的多个子领域,为国家、社会和企业培养创新型人才。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比赛,每个参赛队由不超过5名学生组成,其中组长1名,组员不超过4名。指导教师1-2名(3名及以上署名指导组);正式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如选手因故无法参加比赛,需所在院校出具书面说明,并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竞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选手。
(四)竞赛内容
1.竞赛主题
本次大赛鼓励参赛作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管理创新,解决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领域中的技术与管理问题。参赛作品应符合竞赛主题:
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对策与建议(SCSC-1)
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项目理论与实践(SCSC-2)
新技术或产品的研发与推广(SCSC-3)
数字企业经营与商业模式创新(SCSC-4)
其他(SCSC-5)
2.赛道类型
本届大赛分为两个赛道:创意赛道、创业赛道。
(1)创意赛道:主要考察作品是否新颖,关键技术先进性以及研发水平等方面。
(2)创业赛道:主要考察作品是否解决我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商业模式是否完善,是否具有创业可行性等方面。
3.参赛作品要求
大赛分为两个分赛项,创意组与创业组。
提交文件要求
创意组:需提交总结报告、答辩 PPT 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研发的实物、软件、设计图纸、展示视频等。
创业组:需提交创业计划书、答辩 PPT 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可包括研发的实物、调研报告、调查问卷及数据分析、图片资料、展示视频等。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学生原创,并提供原创承诺书,作品中非原创素材、内容应注明来源、出处。已经获奖的作品如果获奖级别低于国家级的竞赛(如省级竞赛、校级竞赛)作品可在完善的基础上参加省级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如已经获奖的作品其获奖级别为国家级或国际级,则该作品不得参与本次竞赛。已获得国家专利、已经在企业承办的相关竞赛中获奖则不能参加本次竞赛。如获得等级奖作品被纳入成果汇编,作者应提供版权转让协议。
4.参赛作品形式围绕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鼓励采用新技术、工具或方法解决工程管理领域的问题,提交原创性的作品(如研究报告、商业方案、实物发明、装置装备或软件等形式)。
(五)竞赛时间和报名方式
4月10日14: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参赛作品、支撑材料和答辩PPT等打包发送至邮箱scsc_sjzu@163.com。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教学指导分委会
承办单位: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二)组织形式
校内选拔赛择优选出3组推荐省赛,省赛时间4月20日,具体通知参见附件(见附件2)。
三、竞赛规则
校内选拔赛时间为4月15日左右,采用线下竞赛形式,由承办单位组织作品展示及答辩,竞赛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鼓励跨院校、跨学科、跨专业组队参赛,跨院校组队的由参赛小组组长所属学校提交。
四、大赛联系方式
校内选拔赛联系人: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张铎老师
18842332126(电话)
指定邮箱:scsc_sjzu@163.com
附件3 凤凰体育平台第四届辽宁省智慧城市与智能建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docx
教务处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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